白蘭鴿巡遊。

“唯恐情多累美人”

阿云嘎的不温柔情书。

大龙:

见字如晤。

《歌手》的后台现下热闹嘈杂,大家互相勾肩搭背嚷嚷着下次再会。你知道我素来不喜欢这样吵嚷的场合,故躲在角落用手机给你敲字回信。这角落缩一个我实在是有些憋屈,腿酸酸的却满心是甜。你写给我的信我翻来覆去读了许多遍,像学生时代做的阅读理解题,一字一句细细推敲。我其实知道这封信深深浅浅字字句句均是爱意,却仍愿意反复去看。这段时间不得见你,多多地读这封信,也算得是缓我念挂。


你也知道平日里我是个严肃的人偏生给了你这许多深情。粉丝小姑娘们说这叫“崩人设”。我不太懂这些,总之意思应当是说反差很大罢了。大龙在信里写我竟寥寥数笔勾出几分可爱,大龙是可爱的人,写我也写得可爱了。不由得我读来嘴角上扬,像又见到你笑眼弯弯喊嘎子的模样。


上一段话不小心写了很多个“可爱”,可见大龙的确是过分可爱。


我还记得第一次注意你是北舞入学那日,你将带小轮子的行李箱丢在一边,张开双臂大步跃下楼前一条斜坡。白衬衫未扣扣子,被风掀起来像夏日戛然而止后留下的烟尘尾迹。你那时候真像一只鸟,眼神清亮眉宇张扬。然后你看到我,向我伸出手——极好看的,修长且骨节分明的手,弯着眼睛笑:“你好,阿云嘎。我认得你。我是郑云龙。”


那日的晚霞真是亮啊,灼灼成了我心上另一枚甜甜的太阳。


或许也因了这一节,我对待你总与旁人不大相同。察觉那点不该生的喜欢后,也因了你坦荡磊落,怀着那份不可言说的心思亦步亦趋。我时时觉得自己阴暗,所幸你光明温暖,由不得我进呈上全部的爱。


此后便一别数年,极少见你。每每一起总觉得那点晦暗不明的心思迟迟不去。我总觉得我是爱你自由光明与温暖的那部分,直至暌违多时梅溪湖再见,你那日穿了黑色西服,扣子规规矩矩一丝不苟,自聚光灯下步步走来。衬衫并没有在飘,我却觉得你璀璨得过分。汉语里有个成语叫“天神下凡”,我的大龙便是。不止那时,分分秒秒均是光芒。就这个瞬间我才认清,我爱的不是光,是郑云龙这个人。屈指算算这点起初不自知的爱慕,也有十年之久了。所幸是如今得偿所愿。在此只好隔空拥抱你,聊表思念之意。


《吉屋出租》你握住我肩膀吻我那下,着实令我措手不及。我那时状态糟糕,妆花得乱七八糟,下巴甚至于还有一点点青胡茬。可你还是吻了,嘴唇温软。你攥住我肩膀的力道并不大,却像是攥住我的心脏。你或许笃定我不会躲避,而我也确实没躲开。舞台效果是其次的,这时我那点难以言说的心思最为鼓胀吵嚷,不敢睁眼,怕爱意流泻就此露馅。天知道我那时多希望你只是郑云龙,不要是Collins。你作为郑云龙而殷切吻我,我作为阿云嘎回吻。到此便开始想念你身上的气味,温软的嘴唇。想来想去,最想的是你。我平日里总被说看上去冷硬,但愿这篇有些文人酸气的情书不要冷硬才好。


这儿马上结束,我即刻便去见你。遥祝演出顺利。


这篇文章仓促写就,篇幅短小,实在有些遗憾。但如你所言,我们来日方长。会有很多篇的。


随信附吻万千。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阿云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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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《郑云龙的不浪漫情书》的姊妹篇。


“我们十年了。”实在是温柔过分。


拙笔见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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